各学院及各位同学:
根据《湘潭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湘理院字〔2024〕2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4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转专业申请
(一)转专业申请条件
1.转专业申请条件满足《湘潭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湘理院字〔2024〕23号)文件要求;
2.转专业前各科成绩(含补考)均在60分以上;
3.满足各学院转专业拟接收条件(详见附件1《湘潭理工学院2024年各学院转专业实施方案汇总表》)。
(二)学生申请
学生根据转专业申请条件,按要求提交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湘潭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学生转专业咨询及申请时间:2024年6月5日-2024年6月12日,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
(三)转专业考核
根据各二级学院考核要求、时间及地点安排进行,具体咨询详见附件1。
(四)转专业公示
转专业申请公示:教务处将于6月14号对提交转专业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名单挂网予以公示。
转专业拟转入公示(第一批):教务处将于7月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成绩公布后,对通过考核的学生名单挂网予以公示。
转专业拟转入公示(第二批):9月份,补考通过且达到学校及各二级学院的考核要求的学生进行第二批公示;同时,对于退伍复学的学生申请转专业进行公示;
转专业复审公示:公示期满后,教务处对转入学院审核通过的拟接受学生名单进行复审,复审后报请校长办公会审议,在转专业期间受到任何纪律处分者,取消转专业资格。9月份,教务处对复审后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五)办理转专业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公布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教务处按学籍异动程序办理转专业手续,转入学院将转入学生的学籍异动表统一交教务处存档备查。
二、转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
(一)转专业申请获批通过后,由教务处编入同年级班级管理,并按转入专业、年级缴纳学费。学生一经办理转专业手续不得再转回原专业。
(二)学生转专业后,执行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所缺课程必须补修,学生在原专业修读且考核通过,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相同课程可以申请免修,不同的课程可充抵公选课学分。课程名称、教学内容与教学要求基本相同,学时数相同或高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中应修课程要求的,成绩与学分予以认可。低于转入专业相同或相近课程要求的以及未修的课程,必须进行补修。转入学院负责对学生已修课程进行成绩认定并报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三)学生转专业后,学号一律不变。
三、其他
(一)转专业工作是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的大事,各学院认真组织,将此通知传达到全体学生,保证转专业的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
(二)学生一经办理转专业手续不得再转回原专业,也不允许第二次转专业。
湘潭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4.6.5